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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集 474:良民便是死人

作者:为博红颜笑 下载:随风飘TXT下载
    474:良民便是死人

    474:良民便是死人

    笑愚马上就响应了号召。.kenen.com抱起傲珊就准备往自己的狗窝里狂奔。。。可是刚走到一半,笑愚突然意识到一个相当有深度的问题,好像慕青正在自己卧室里熟睡呢。于是,他原路折返,向傲珊的闺房冲了过去,顺便把门反锁上。

    ~~~~~

    大约在五分钟以后,妖华的房门突然打开了。

    窗外的风雨声太大,间或还有雷鸣,妖华被雷声惊醒,打算出来看看睡在卧室的笑愚。哪知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沙上的笑愚竟然人间蒸了。

    妖华虽然善良,但她不傻。以她对笑愚的了解,似乎想到了什么。。。左看右看,妖华满脑子的问号:傲珊的房间,慕青的房间,笑愚到底在哪个房间呢?

    没有答案,妖华总不能去挨个敲门吧。

    有些失落地,她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中。

    大概又过了五分钟,慕青的房门也打开了。

    其实慕青一直没睡着,风雨声太大。她也听不到客厅里究竟生了什么。只是刚才突然听见某个房门紧紧关闭的声音,让她心里打了个突。

    望着空空如也的沙,慕青也是满脑子的问号:傲珊的房间,妖华的房间,笑愚到底在哪个房间呢?

    幽魂之地——阿黄酒馆

    邹锋长得很高大。

    这种高大是相对的。比如,与大象这样的级巨人比起来,他就显得要“小”,但与李三和阿黄比起来,他就算是个巨人了。

    李三是东瀛倭国人的后裔,这是一个变态的民族,喜欢受虐与施虐,拿手的是自*和手yin,最盛行的文化就是**。是一个面子上彬彬有礼,实则披着人皮,骨子里是禽兽的根本没有进化完整的民族。

    据去过东瀛的商人、僧侣描述,那个地方最讲究的就是洗澡。

    有的地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一共才洗一次澡,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洗一次,以后哪怕是入洞房也不洗澡。有的地方的人好一点,一年洗一、两次,算是一种进步。在滇南的“百越”族则天天洗澡,那里的人常穿一种长裙,那里河流清澈,洗澡的时候把裙子往上一卷,跳进河就可以了。

    倭国不一样,喜欢混浴。

    混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分男女都在一起洗澡,还美其名曰“天体浴”。更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最为不耻的是父女、母子都在一起赤身露体洗澡。

    洗澡的结果就是**,**的结果就是进化缓慢。种群普遍比较矮小。

    这个民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崇强欺弱”。如果你比他强,他就是把老婆献出来再认你做干爹都可以。

    所以李三对邹锋的态度竟比怡大总管和大象还要恭敬。

    ※※※

    邹锋当然有这个实力。

    实力就是实际拥有的能力。能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实力,实力不是靠说而是靠做:第一,你必须有实力;第二,你必须证明你有实力;第三,你必须让别人明白,你有勇气和决心在必要时使用你的实力。三者缺一不可。

    阿黄比李三更了解邹锋。他来“怡和钱庄”的时间比李三长得多,时间久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算是钱庄的人还是暴风城的人。

    “三位,我们已经打烊了。”阿黄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要喝酒请明天来吧。”

    “喝酒?”说话的是怡养财,他冷笑:“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不喝酒你们来做什么?”

    “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又矮又丑的独眼阿黄说:“杀谁?总不会是我吧?”

    怡大总管嘿嘿一笑:“你真聪明,答对了。”

    阿黄说:“我可是好良民,在钱庄从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

    怡大总管说:“在我眼里,好良民就是已经死了的人。死人才不会做坏事。”

    ※※※

    “这人是谁?”邹锋问怡大总管,他的表情就象是到了自己家里。

    怡大总管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说:“这是酒馆老板阿黄。”

    “阿黄?怎么听起来象是一条狗的名字?”

    “庄主,这本来就是一条狗。”

    “这是一条什么狗?”

    “一条死狗。”

    邹锋说:“既然是一条死狗,你为什么还跟他说废粀ww.!?

    怡大总管说:“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死狗。这条死狗的真名是慕容雪。”

    “慕容?是不是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

    “是的。”

    “传说慕容世家的人,男的个个玉树临风,女的人人妩媚多姿。”邹锋左看右看:“这个样子也叫慕容雪?没搞错吧?”

    “属下什么时候犯过这种低级错误?”怡大总管说:“从他十多年前来钱庄的路上,我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不然,钱庄的酒馆这么好开?”

    “他真的是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

    “如假包换,正是此人。”

    慕容雪其实是个弃儿。这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

    阿黄完全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真的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他反而能够平静面对,这是他同倭人后裔李三最大的区别。

    人世间的白眼冷遇早已使他看淡了生死。

    阿黄说:“既然来了,就先喝点酒吧。”

    他重新为三人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他的手很粗大,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邹锋和怡养财的眼里都象有一根针。

    ※※※

    同一时刻,“听雨轩”。

    萧四远远的就看到“听雨轩”里,他的房间居然亮着灯。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前亲自吹灭了蜡烛,是谁点燃了他房间的蜡烛?

    萧四感到胃骤然收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惊出冷汗。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低估了对手,尤其是低估了“怡和钱庄”这样可怕的对手。

    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环境。与这样的对手打交道,是绝不允许犯一丝错误的。

    一点错误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更何况是低估对手这样致命的错误。

    今晚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多情,二是低估。多情使他放过了到手的朱珍,低估让他此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该不该进房间?房间里有什么人在等他?有多少人?除了人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如一条狗?

    萧四不知道。

    ――他明明该知道却不知道。

    ――人类很多的恐惧就源于不知道。

    四周寂静,四下无人,那些被迷香迷昏了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的人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萧四站在风雪中,心和天气一样冷。

    ※※※

    邹锋坐了下来,坐在四面透风的一张桌子旁。

    他坐着,怡大总管和大象就只能站着,连李三都站了起来。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通常只有下力气的苦力、佣工、佃农才会喝。邹锋喝了一小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难喝的酒。

    “庄主。”怡大总管俯下身说:“要不要属下马上让人给你送来一壶三十年窑藏的女儿红?”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邹锋摆摆手,全然没有把李三和阿黄放在眼里,说:“现在开始吧。”

    “是,属下马上就做。”

    两人一问一答,就象杀人是一件十拿九稳、非常平凡的事,就象李三和阿黄已经是两个死人,即使现在没有死。也跟死人差不多了。

    狗急了都会跳墙,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人,人急了会拼命。

    倭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生死观、根本没有道德观。他们表面上礼节谦让,私下里却阴招、狠着、偷袭、暗算,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有道德观的结果,使这一种群最接近于禽兽。说白了,就是跟畜生同一类。

    李三就准备偷袭。

    李三估计,如果光明正大交锋,他连一点机会也没有,如果偷袭。他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逃生。

    他一定要把握好这百分之一的机会。

    站在李三面前的是大象,大象的块头最大,术法却是对方三人中最差的一个。他准备偷袭的就是大象。

    邹锋和怡养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黄身上,阿黄的“以彼之道,还治其人”是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绝学――阿黄曾以此名扬东部大6。

    胡老板把阿黄列入了暴风城的五大高手之一。否则,也用不着邹锋和怡养财都出马了。

    李三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的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大象突然挥拳,巨大的拳头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大象的经验是在血战中积累下来的,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十五战,战战见血、战战封喉――血战中积累的经验是最有效的。

    他的招式简捷、实用、致命。

    以至于李三倒下去的时候,还能听到自己鼻梁断裂、头骨破碎的声音,还能看到无法相信的一幕:一个人影已经悄无声息地掩在了阿黄身后!

    阿黄没有动。

    “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就是后制人,就是要别人先动。

    阿黄没有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根本不能动!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邹锋和怡养财吸引――吸引往往是相互的。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竟能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靠近自己的身后!

    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甚至能感觉到颈后这个人吐气的气息。

    阿黄浑身的毛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阿黄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他的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阿黄没有动。

    一动就是死!

    他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浓浓杀气!

    ※※※

    身后这个人名叫“本人”。

    也就是说,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自己想杀死自己更容易的?一个人想死,几匹马都拉不住。上吊、跳江、割脉、喝药、撞墙,方法多的很,实在是太简单了。

    本人就是你,他就在你身后。

    ※※※

    邹锋看着阿黄,却对怡养财说:“听说慕容雪是姑苏慕容世家当代术法最高的人,曾经打败了包括慕容鹰在内的慕容家族七大高手。”

    怡大总管说:“是的。”

    “慕容鹰是目前慕容世家的掌门,”邹锋说:“你曾在几年前代表我去拜访过他,印象如何?”

    “这个人长得很帅。貌比潘安,是那种一百个女人看见他,一百零一个人都会喜欢上的人。”

    “一百零一个人?怎么会多出一个?”

    “多出的一个人就是慕容鹰自己。”怡大总管说:“他自己都不能不喜欢自己。”

    “哦?此人实力如何?”

    “属下勉强可以和他过几招。”

    “勉强?”

    “是的。”怡大总管说:“这还要在属下状态最好的情况下。”

    邹锋很惊讶。

    “不过,与面前的慕容雪比起来,慕容鹰也只能勉强过一招。”怡大总管说:“慕容雪只用了一招就打败了慕容鹰。”

    “一招?”

    “就是一招‘以彼之道,还治其人’。”

    邹锋叹了一口气:“这个人是不是很难杀?”

    “是的。”

    “杀了这个人是不是很可惜?”

    “是有点可惜。”怡大总管说:“可是这个人必须杀!我们不能心软,不能纵虎归山。”

    ※※※

    阿黄很冷静。

    他必须要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冷静。

    邹锋与怡养财一唱一和,就是要影响他的心理。高手过招,地理、环境、气候、光线、位置、风向、当时的状态、心理、准备情况等等因素都是很重要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也是决定性的,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心理战也是其中之一。

    阿黄面对的是当世最可怕的几大高手――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他这一生所面临的最危险的对手。

    大象看似巨大实则心细,他用最有效的方式解决了李三。怡大总管虽然很谦虚,自承只能与慕容鹰勉强过几招。东部大6上甚至传言,怡养财并不会术法,因为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怡养财是目前东部大6上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阿黄身后的“本人”呢?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邹锋!

    阿黄清楚,他今天走不出这间屋子,这个经营了十多年的酒馆就是他的坟墓。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拼命。

    幼年不堪回的往事,多年的艰辛坎坷,使他早就看淡了生死,地窑中狗一样的生活、曾经生不如死的时候,他几次想过自杀,一个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

    人,最怕的就是拼命。

    屋里的人显然都看出了这一点。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谁先动谁就可能是死!

    你可以一刀刺中他,他也同样可以一掌切中你的咽喉!因为他不是在与你作战,而是在与你一命换一命!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就是“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

    ※※※

    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在没有人瞧得上他的时候,胡老板收留了他。

    “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所以阿黄才甘愿潜入钱庄十多年,隐姓埋名、忍辱含垢,“苟求性命于乱世”。

    历史上,不泛这样“士为知己者死”的人。聂政就是这样一个人。

    春秋末期,韩国大夫严仲子受丞相侠累的迫害流亡他国。游历各地,欲寻侠士为自己报离乡之恨,刺杀侠累。

    后闻听魏国轵地人聂政因杀人避仇,携母及姐隐迹于齐国,在市场做市贩屠狗生意。其人仁孝侠义,武功高。

    严仲子遂赴齐,寻至聂政所居,数次登门拜访,并备酒馔亲向聂母致礼,赠黄金百镒与聂母为礼。聂政坚辞不受,但已心许严仲子为知己。

    不久,聂母辞世。严仲子亲执子礼助聂政葬母,聂政感激在心。此后,聂政服母丧三年,并嫁其姐。无一切后顾之忧后,聂政到严仲子府问得其仇家具体情况,并谢绝严仲子为他提供的敢死队相助的要求,只身去韩国为严仲子报仇。

    侠累府宅护卫森严。方时侠累正高坐府堂,执戟甲士侍立两旁。聂政仗剑直入韩府,诸多甲士反应不及,聂政以白虹贯日之势长剑已刺入侠累胸膛,侠累顷刻命丧。顿时府中大乱,甲士们齐上围攻聂政。聂政仗长剑击杀数十人后,难逃重围,遂倒转剑柄,以剑尖划破面颊,剜出双眼,破腹而死。

    聂政死后,韩王暴其尸于市,悬赏购求能辨认其人者。聂政姐聂荣闻听消息,即刻与人言:“此必聂政,昔蒙韩相仇人严仲子国士相交,政必报其知遇之恩,我当往认之。”遂动身赴韩,至市,果认出尸乃聂政。聂荣抱尸恸哭,大声道:“此轵地深井里人吾弟聂政!”

    道有往来人,好心劝止道:“此乃刺韩相之凶手,韩王悬赏千金欲求其姓名,你不躲避,怎么还敢来辨认呀?”聂荣回答:“我知道!聂政之所以蒙受屈辱隐迹于市贩之中,是因老母在堂,我尚未嫁。严仲子认识吾弟聂政于屠贩之中,屈身结交,此深厚知遇之恩怎可不报!士为知己者死,聂政不过是因为我才毁坏自己的躯体,以免被人辨认出来牵连与我。但我又怎能害怕被牵连而任聂政的英名埋没!”

    话说完,聂荣长呼三声“天!”然后自杀于聂政的尸体旁。

    有市人感其姐弟侠义,收其尸厚殓之。

    ※※※

    聂政是最有武力的刺客,一个人仗剑冲如戒备森严的相府刺杀成功竟然又仗长剑击杀数十甲士,后又以剑划破面颊,剜出双眼,破腹而死,壮哉!

    聂政所求,是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聂政能名扬后世,是其姐姐聂荣甘愿赴死以传其名的结果。聂荣虽无惊人的武艺,却具有无畏的精神,为了信仰、亲人的名声,不惜牺牲生命,其性格刚烈坚强,行事果决,重义轻生,堪称侠女!

    阿黄的目标是邹锋。

    虽然可能性几乎为零,他还是决心效法先辈聂政,作致命一击。

    远处传来了更鼓声,已是三更。外面忽然吹起了一阵风,雪花随着风吹进了这个四面透风的小酒馆。

    三更夜,催人魂,索人命。

    更响、风起、雪飘,人动。

    别人没有动,先动的是“本人”。“本人”动、天下惊、一出手、必见血!

    就在第一片雪花将落而未落到阿黄头上、阿黄的眼睛将眨未眨的瞬间,“本人”出手了。他就在阿黄身后,天时、地利、人和,本身就占了先机。

    “本人”用的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兵器,一种短小锐利的刺。他就用这种刺,一招“翔龙入海”刺入了阿黄的下腹。刺得很深,直没至柄。

    一刺入,“本人”就开始退――他要预防阿黄反击,一退,刺出,鲜血就从阿黄的下腹象喷井一样冲出。

    令“本人”没有想到的是,阿黄根本没有闪避,也没有用“以彼之道,还治其人”,阿黄不仅没有回身,反而向前猛扑。

    ――阿黄就象一头*的雄狮,义无反顾扑向邹夕锋。他的武器就是那双粗大的简捷有力的手,如果这双狮爪一样的大手扼住人的咽喉,会是什么效果?

    邹锋能够混到今天的地位绝不是偶然,大风大浪他见的多了,早就是泰山漰于前而色不变,可看到阿黄赤眼红目、裂牙露齿、滿脸狰狞、不顾死活地扑过来,也不禁为之动容。

    邹锋没有动,这次动的是怡养财的手。

    他的双手飞扬,一招“满天繁星”一瞬间就打出了数十枚暗器。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认为雍养财是目前东部大6上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他的暗器是又快又多又准,有的打在头上,有的打在胸前,还有的击在腿关节、肘关节。一瞬间布满了阿黄全身。

    暗器上还有毒。

    将砒石、断肠草、毒箭木、剪刀树,雪上一枝蒿、鹤顶红、番木鳖、夹竹桃等混合去净杂质,砸碎,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研为细粉,再将暗器与其一起沸水烧泡,反复多次。

    一旦中了这种暗器,毒液经伤口进入血液,秒杀。

    什么是秒杀?就是一秒钟之内杀人于无形。

    离邹锋不到半步的距离,阿黄突然就不动了,就象一辆急驰的马车突然拉缰止步。

    毒液迅扩散,他的全身肌肉突然收紧、四肢抽搐、鼻眼口耳脸五官同时出血,人立刻静止,一双粗大的手竟离邹锋的咽喉不到一寸。

    第一片雪花刚好落在他的头上。

    一切在一瞬间就结束了。

    如此激烈的战役竟以一种如此怪异的方式结束的如此之快。

    阿黄死的是如此的悲壮惨烈。能死在当今几大高手围攻之下,他也算死得其所,不枉此生了。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一个“士”字,明知不可能也是要尝试,明知是死也偏向虎山行。

    ――阿黄以死来回报了胡老板的知遇之恩。

    ※※※

    同一时刻,萧四进了“听雨轩”。

    他作了最坏的打算,准备进行一场殊死搏斗。

    房间里烛火通明,却没有一个人。

    茶几上放着一杯微温的酒,杯下压着一张小小的纸笺,纸笺上只有六个字:“竖子不足与谋!”

    ※※※

    再长的黑夜也有黎明的时候。

    惊心动魄的长长一夜总算过去了,天边现出了一抺鱼肚色,雄鸡唱白,此起彼伏。

    邹锋住的院落是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他经常就在这个地方号施令,思考下一步的谋略,接见一些最贵重的客人。有时也看看书、种种草,与孩子们一起吃饭,亨亨天伦之乐。

    他在这里呆的时间最长。

    邹锋回来的时候,天才刚亮。刚才酒馆一战虽然有惊无险,可一想到阿黄狰狞的脸,离咽喉仅不到一寸的粗大的手,他还是有些不舒服、有些震憾。

    他挥退了所有人,想静静的独处一下。

    邹锋和两个子女住在一起。仁住东厢,琴住西厢。自从妻去世之后,他一直鳏夫独居。不是说他没有女人,以他目前的地位、金钱找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他的居室里也从来没有缺过美女,从来没有少过女人的呻吟。

    他最喜欢听女人压抑不住的呻吟,认为这是人世间最动听的音乐。通过进入女人的身体,让她们满足、让她们**、让她们求饶,在她们身上昂然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

    可是真正让他最心仪最神魂颠倒的一个女人竟是他的儿媳妇。

    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从他儿媳妇袁梅走出花轿、拜堂之后掀起面巾的那一刻起,他就看上了自己的儿媳妇。当时几乎所有的来宾都张大了嘴,因为他们都实在想不到世界上竟有如此美丽的女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所有的这些语言都无法形容这个女人的万分之一。

    女人邹锋也算是见得多了,但还是从来没有见过袁梅这样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甚至值得动一场战争――如果这个女人不是儿媳妇的粀ww.?

    邹锋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越是想得到。如果说他的二弟邹松娶纯的时候让他有些忌妒,那么他的儿子邹仁娶袁梅简直让他要疯。

    他当时就痛苦地意识到,这个女人不是他的儿媳妇该有多好――婚礼一结束,正洋洋自得的媒人就立刻被人扔进了阴沟里。

    古代最著名的老爹与儿媳妇“扒灰”的故事,有周王朝时卫国新台丑闻和春秋时楚平王强娶儿媳孟赢。据考证,因妻子过于漂亮而引起丈夫杀身之祸的,周王朝时期宋国的孔父嘉是历史上第一人。

    自古红颜多祸水就是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

    幸好儿子邹仁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里放着这么漂亮的女人不珍惜,还要到处拈花惹草、一点也不争气。邹仁是衔着金匙子出身的,作为长孙,从小娇生惯养,骄横跋扈。二十多岁年纪就是酒色财气、又滥又赌。

    作为中原百年世家,原来邹夕锋管教儿子还是很严的,邹仁也不敢太张扬。可至从袁梅过门之后,邹锋对儿子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甚至内心里还希望邹仁出去花天酒地。没有严父,手里又有大把的银子,邹仁当然越不可收拾,经常夜夜笙歌、彻夜不回。

    这就给了邹锋机会。

    一次,他就悄悄地偷看袁梅洗澡,看得是血脉膨胀,如果不是里面有几个使女,当时他恐怕就忍不冲进去把儿媳妇干了。

    那天,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为一个女人手yin。

    袁梅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

    她出身于一个门当户对的豪门旺族,父亲是当朝的袁大将军,尽管邹锋是一个不择手段、胆子很大的人,也不能不有所顾虑。

    邹锋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人,东部大6他还要经营钱庄,与官方有着剪不断理还乱、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他也知道礼节廉耻,也不敢公开就把儿媳妇干了,传出去怎么做人?这毕竟是**的事。

    他需要耐心等待机会。

    女人在这方面是很敏感的,袁梅也察觉公公看她的眼神不对劲,那不是一种公公看儿媳该有的眼神――那是情人才有的眼神,眼神里掩藏着赤1u裸的**,让人心惊肉跳。

    她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是真的,可是有一次她却现公公竟然在偷看她洗澡!

    袁梅是个聪明的有教养有思想有抱负的女人。她懂得如何保护自己,靠不争气的丈夫是没的用的,只能靠自己。

    ――先,对公公更加的体贴照顾、细致入微,更注重礼节请安、大家风范,指望以此来感化公公,打消龌龊的念头。

    ――其次,她悄悄让人带信,让娘家派更多的使女来服伺她,这些人都是娘家来的人,环伺左右,当然听她的调遣,从不单独与公公相处,使公公没有机会下手。

    ――再次,更是利用几个节日大量赏赐下人,又给怡大总管等等钱庄的核心人物每人一份重重的厚礼,赢得上下交口称赞。

    邹锋儿媳贤惠的美名传遍东部大6。

    ――最重要的一招,袁梅极力与姑子琴搞好关系,两个女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弄得琴一有空就往东厢跑,直嚷:“干脆把西厢搬到东厢,与梅姐姐住在一起算了。”

    邹锋在女儿面前自然要摆出一副正人君子似的家长派头――琴就是她的护身符。

    她做的几乎完美无缺。

    可是她越做得完美,邹锋的占有欲越强。

    与人争斗,其乐无穷。越是具有挑战性的、困难的事,邹锋越是兴奋、越是非要取胜。

    ※※※

    不过,有次还是让邹锋得手了。

    那是农历三月三的初春。

    春暖草长的季节,那个少女不思春?那个少男不多情?

    邹锋特意带上子女仁和琴及儿媳袁梅、余七一行,轻车简从,人人一匹健马,全家组织了一次郊外的踏青。既然是郊游,又不是去砍人,路途遥远,当然不可能带上更多的人,为了保密事先闲杂人等是毫不知情,就是袁梅也是头一天才知道,想到丈夫同行,她也没有深想。

    他们出钱庄,谒茂陵,夜宿法门寺,再从昭陵,上药王山,畅游香山,一览众山小,祭祀中华祖先黄帝陵,看雄伟壮观的壶口瀑布,是夜借宿司马迁祠附近农家,谈古论今,指点江山,感叹“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最后从骊山回城。

    事情就出在夜宿法门寺当晚。

    当晚,法门寺高僧为他们一行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斋饭,并特意准许在寺外的空地上搞了一个篝火晚会,准许他们喝一点点法门寺自己的佃农酿的梅子酒。

    问题就出在这一点点梅子酒上。

    法门寺这样的皇家佛门寺院是何等的庄严肃穆,怎么会酿酒呢?因为法门寺有很多的地,有的是贵人赏赐的,也有的是达官富贾捐赠的。

    和尚要念经拜佛,种不了这么多地,就租借给附近的佃农,这里的气候、土壤又非常适合梅子生长。梅子生津,曹孟德挥兵“画梅止渴”的成语就源于此。

    梅子也是一种酿酒的好原料。

    用梅子酿的酒呈暗红色,后劲足,醇香悠长。

    大家鞍车劳顿,喝一点点酒解解泛。可问题是余七和琴、仁、及袁梅都是年青人,聚在一起一就忘乎所以,邹仁滥酒自不必说,琴和余七也是豪气干云,连一向不喝酒的袁梅也浅尝辄止,忍不住喝了几杯。

    法门寺有很多武僧,安全是没有一点问题,大家都完全放松。只有邹锋借口“你们年青人玩”,早早的溜到一旁。

    最后是几乎全军覆灭。

    仁、琴、余七无一例外醉成一片。

    梦寐以求的机会终于来了。

    ※※※

    他们分住几间房。

    袁梅一个人当然无法把这些醉鬼扶回屋,邹锋当然要主动来帮忙。

    他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很久了。

    他和袁梅一起把烂醉如泥的邹仁扶回屋,一进屋,将邹仁扶上床,把门一关,他就立刻点了儿媳的哑穴。

    袁梅万万没想到,在这佛门禁地,丈夫身边,公公会以这种方式对付她。

    邹锋顺手就把儿媳妇压在床上,袁梅力气怎么会有他大?

    邹锋不顾儿媳的挣扎反抗无声哀求,强行占有了她。外面的人听到响动,还以为是醉鬼――喝醉酒的人,什么事情都可能生。

    邹仁睡得象头死猪。

    干了一会,他一边在下面进出,一边解了儿媳的哑穴。如他所料,袁梅哑穴解开之后并没有大声呼救――正在被直捣黄龙,她自然不想外面的人看到这个状况。

    世家豪门往往有个特点,就是特别看重面子、看重名声,家丑不外扬。二庄主邹松是这样,作为女人,袁梅更是这样,邹锋就是抓住了儿媳的这种心理,他不仅要**,还要听她的呻吟。

    迅猛的冲刺让袁梅痛不欲生,低声哭泣,在丈夫身边被公公**,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事实是公公的经验比丈夫丰富得多,能坚持很久,而且花样百出,技艺高,一个姿势接一个姿势。

    在从儿媳后面进行冲击的时候,袁梅终于出了低低的呜咽。

    既有抽泣也有呻吟。

    也许是弊得太久的缘故,邹锋一晚干了儿媳三次,最后一次竟过一个小时。

    临走的时候,邹锋不忘威胁说:――“你应当清楚我的势力,这件事情如果你敢说出去,我就杀了你的父母!”

    ――“你也不能想不开,如果你自杀了,我同样会杀了你qun家!一个不留!”

    ――“我说得出就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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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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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介绍:
今夕,一个体内封有魅魔的失意小人物,受所有人排挤以及同学们戏弄,在他毕业的前几天,一个青春曼妙的女子在他的生命里闪亮登场——宁静慎思的妹妹今梦菲在他生命里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随即他的惊险、精彩生活接踵而来。